各学院,各相关单位:
为全面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及转递工作,确保毕业生档案材料完整、规范归档保存、转递及时准确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档案归档范围
(一)本科生归档范围
1.招生材料:入学时提供的高中学籍材料、党(团)材料、学生情况登记表等,招生办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,包括:xx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、xx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、高考录取考生当前信息表;
2.学习材料:教务处提供的主修、选修、辅修等各类成绩单、实习鉴定表、学位授予证明、本科生学籍卡等材料;
3.毕业材料:学生处提供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、教师资格认定等材料;
4.奖励材料: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等材料;
5.处分材料:学生处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、校纪等各类处分材料;
6.体检材料:学生入学及毕业健康体检表等材料;
7.组织材料:各学院党委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党(团)材料,党员材料学院要用党员专用袋装好,团员材料是指入团志愿书等材料;
8.更正材料:相关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入党入团时间、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;
9.可供参考的其他材料。
(二)研究生归档范围
1.招生材料:研究生录取登记表、入学前学籍等材料;
2.学习材料:在校成绩单等材料;
3.毕业材料:学位授予证明、毕业研究生登记表、学位申请书、实习鉴定表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;
4.奖励材料: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等材料;
5.处分材料:研究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、校纪等各类处分材料;
6.体检材料:学生入学及毕业健康体检表等材料;
7.组织材料:各学院党委提供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党(团)材料,党员材料学院要用党员专用袋装好,团员材料是指入团志愿书等材料;
8.更正材料:相关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入党入团时间、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;
9.可供参考的其他材料。
二、档案归档要求
(一)毕业生档案材料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,内容完整,真实,文字清晰,对象明确,注明承办单位及时间。
(二)档案材料须为原件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,严禁将不符合规定或无关材料放入档案。
(三)档案材料的提供人要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各单位须保留档案材料提供人相关信息以及档案材料交接明细,为以后补查工作做好信息保障。
三、档案转递保管
(一)各学院在6月30日前需将学生档案归档整理完毕,严格按照《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目录清单》(附件1)要求对档案进行排序、封装。
(二)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的转递与保管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参照毕业去向登记相关信息,认真填写《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》(附件2),明确就业单位名称、转递编号等信息,随档案材料密封转递,并指定学院办公邮箱用于收取档案转递回执。各学院请于7月9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途径全部寄出,并及时告知毕业生档案去向,务必保管好《中国邮政EMS专递交寄单(学生档案)》(附件3)和物流信息截图备查。对于暂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和申请留档的档案进行逐一登记填写《2024届毕业生档案留档信息统计》(附件4),做到“不漏一人,不少一份”。
(三)各学院认真核查2024届毕业生档案已转递、暂未转递以及留档情况,于9月14日前将附件3、附件4汇总表,由具体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分别上报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areer@jsnu.edu.cn,jun@jsnu.edu.cn。
本科生联系人:孟祥里,电话:83656250(56250)
研究生联系人:李 君,电话:83656215(56215)
附件1: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目录清单.xlsx
附件2: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.doc
附件3:中国邮政EMS专递交寄单.xlsx
附件4:2024届毕业生档案留档信息统计.xlsx
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
2024年6月13日